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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修订)
  发表日期: 2015-05-25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温州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修订)

温大行政〔2013〕157号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激励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促进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也为评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提供客观依据,根据高等院校的培养目标,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指标与权重

(一)考评指标

指 标

内 容

德 育

思想品德

遵纪守法

寝室文明

诚实守信

智 育

学习成绩

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

专业技能竞赛

体 育

体能素质

课外体育锻炼

能 力

基本职业技能

学术论文(设计)

发明创造(作)

创业实践

(二)权重系数

指标

权重

年级

德 育

智 育

体 育

能 力

15%

65%

10%

10%

15%

65%

10%

10%

15%

60%

10%

15%

四(上)

15%

60%

10%

15%

二、考评内容

(一)德育

1、基本分

每学期的文明品行实践分按70%计为基本分。

2、附分

附分主要从学生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寝室文明、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评定,详见下表:

(1)加分项目

级别

加分

内容

国家

学院、学区

备 注

先进事迹受表扬

15

12

9

6

2

1

集体表彰

减半加分

优秀团、学干部(楼层长)

15

12

9

6

4

/

各类积极分子(优秀心理委员、优秀寝室长、优秀创业委员等)

/

4

2

/

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先进

10

8

6

4

2

/

文明寝室

/

/

/

4

2

/

公益(无偿献血等)

/

/

/

/

2

/

注:一学期内被评选为不同级别、同一项目的加分取最高分。

(2)减分项目

级别

减分

内容

学院、学区

班级

备注

留校察看

50

记过

40

严重警告

30

警告

20

通报批评

6

4

1

(3)学期全勤的同学每人加10分,缺课一节扣1分,旷课一节扣3分(三次迟到或早退作一节旷课,生病住院等情况除外),扣完为止。

3、德育分满分为100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二)智育

1、学习成绩计算公式为: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课程绩点×学分)/∑课程学分(不包含双专业、辅修专业)

素质学分根据学分制管理条例冲抵相关学分,但不列入智育评价成绩。

2、英语、计算机获得等级证书加分标准:

内容

加分

类别

英语

计算机

文科

英语专业

0.5

1

0.5

1

非英语专业

0.5

1

理工科

0.5

1

0.5

音体美本科

0.5

1

0.5

1

专科生

1

1.5

1

1.5

注:①获得成绩的当学期加相应分值。②英语等级考试加分,按考试成绩核算,凡分数达到等级考试总分60%以上者,视为通过考试并给予相应加分。

3、专业技能(竞赛)加分标准:

等级

加分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

(第一、二名)

二等奖

(第三至五名)

三等奖

(第六至八名)

鼓励奖

(优秀奖)

备注

国家级

10

6

4

2

1

集体获奖减半加分

省 级

2

1

0.6

0.4

市 (校) 级

0.4

0.2

0.1

注:专业技能以教务处出具的学校各专业技能(竞赛)项目为准(包含挑战杯)。

(三)体育

体育分计算办法:(体能素质*50%+课外体育锻炼*50%)

1、体能素质分,由体育学院根据体能测试结果提供成绩。

2、课外体育锻炼分,满分为100分

每参加一次课外体育锻炼加3分,参加课外体育锻炼一学期达33次及以上者,为满分(课外体育锻炼形式由各学区和学院自行申报和组织)。

(四)能力

1、基本分50分

2、加分

(1)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1次与本专业相关的技能竞赛加分标准:

等 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比 例

20%

50%

30%

加 分

20

15

10

(2)创业、书法、表达、文艺、体育等竞赛方面获奖加分标准:

等级

加分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鼓励奖

(优秀奖)

国家级

60

50

30

15

省 级

30

20

15

8

市 级

15

10

8

4

校 级

8

6

4

学院 、学区级

4

2

1

(3)文学作品、调研报告等发表加分标准:

省 级(正式刊号)

市 级(正式刊号)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15

8

5

6

3

1

(4)学生在正式刊物上(有公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加分标准(第一作者*50%,第二作者*30%,第三作者*20%;若第一作者为教师,第二作者为学生,则该学生可视为第一作者)

级别

一级

二级

A类

二级

B类

三级

正式出版物(专利)

分数

80

65

50

40

10

注:学术论文的级别认定以学校科研业绩评定标准为依据。

(5)发明、创造(作)等获奖加分标准:

级 别

国家级

(三等奖以上)

省 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分 数

60

40

30

20

(6)创业实践

级别

注册公司

个体户

工作室(学校创业园和生活区内,以向创业学院申请入驻的申报书为准)

工作室(院系内)

其他(如开网店等)

类型

法人代表

股东

户主

负责人

排名第二

排名第三

排名第四

负责人

店主

分数

30

10

10

5

3

2

1

3

3

3、同一项目不重复加分,取最高分,团体获奖减半加分。除第(2)项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及(4)、(5)两项加分外,其余加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

4、各类比赛成果署名单位必须以温州大学为第一单位。

三、考评办法与步骤:

(一)考评办法

班级每月开一次班会,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行为,学区每两个月对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小结,表扬先进,激励后进,对受到表扬、批评的学生按规定给予加、减分,做到加减分规范,学校、学院、学区、班级表扬与批评及各种奖惩均以书面材料为准。

(二)考评步骤

1、班级及时将每位同学的各项综合素质考评得分情况记入《综合素质考评记分表》;

2、学期末加以统计汇总,并在班级公示一周;

3、公示结束后交学区综合办公室;

4、学区根据《综合素质考评记分表》和教务处提供的成绩,进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四、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归入学生档案。

五、各学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考评办法,但需报学生处备案;各学院可依据本院专业实际制定相关细则,交由学区作为补充评定依据。

六、本实施办法从二○一三级学生开始实施。

七、本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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