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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1.牵头学校普通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调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学区学生综合事务服务工作,牵头协调文明寝室建设工作。

3.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和危机干预等工作。

4.负责学生奖学金、资助服务、医疗保险、勤工助学等工作。

5.负责学生表彰奖励、违纪处分及政审工作。

6.牵头协调学生国防教育与人民武装工作。

7.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指导学院班主任工作。

8.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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