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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国樑助学金评选办法
  发表日期: 2015-05-25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温州大学国助学金评选办法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爱乡港胞李国先生捐资设立“国助学基金”。为做好此项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有关证明),列入该学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良好,本学年智育成绩、综合素质考评都位于班级前1/3以上;

3.热爱祖国,关心集体,思想进步,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4.生活节俭,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

5.遵纪守法,未受纪律处分。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每年10月份开展评选工作;

2.各学区根据评选条件,将推荐参评学生材料报送学生处,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分配名额;

3.学生处召开联评会议,确定名单,并予以公示;

4.报学校学工委审定,并发文。

四、评选名额及金额

每年评选10名,在校期间每年资助学费6000元。

五、其他说明

每年依据评选条件,对受资助学生进行评审,如发现已不具备资助条件者,将中止资助。被中止资助者的名额增补为本学年资助人数。

六、本办法自2012年9月开始实行。

七、本办法由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温大行政〔2012〕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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