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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学生军训学籍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 2007-09-18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一、成绩考核:

1、每位学生必须善始善终参加军训,成绩评定采用二级记分制(合格、不合格,优秀学员和表现特别优异的学生可记优秀)。考核成绩载入成绩记分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2、因病不能参加军训需凭医院证明或有关医疗证明经学院盖章签字后可以免训,但是必须跟训。

3、军训不合格的学生,第二年需再参加军训。

4、已受过军训并成绩合格的重修生、休学学生可以不参加军训,军训成绩按原成绩计。

二、考勤:

1、学生因病因故请假,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得事后补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2、无故不参加军训者,每天按旷课六节计算。

3、对旷训的学生,根据旷训时数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旷训达三天者,军训成绩按不合格论处。

4、旷课时数载入学生档案,并在今后学习期间加以累计。

温州大学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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