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实施办法》(温大行政〔2014〕220号)文件精神,现对温州大学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评聘参评人员的申报业绩等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公示的内容
公示内容为申报人选所填写并经本人确认的《温州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申报表》中的全部内容。
本次公示人员共5人,其中参评正高级2人,参评副高级2人,参评中级1人。公示人员排序不分先后。
二、公示的时间
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17年11月1日—2017年11月3日。
三、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对参评人员申报业绩等相关信息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有关单位、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校学生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四、公示联系部门
联系人及电话:学生处,张老师,0577-86598030,665191;江老师,0577-86596025,661981。
学生处信箱:xsc416@wzu.edu.cn。
附件: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思政系列参评人员申报表(正高2,副高2,中级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