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07
年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
活动的通知
有关部门、各学院、各班级:
为了奖励我校德智体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在2007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07届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依据
《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行政〔2006〕54号)
三、时间安排
1
、4月2日前各学院将谷超豪奖学金候选者名单(附推荐材料)送交学生处;
2
、4月9日之后学校进行联评,公示名单,发文。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