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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温州市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0-12-20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各党总支(分党委):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八件实事的通知》(温教高〔2010〕103),进一步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宣传表彰一批优秀辅导员,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好地调动和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在温高校优秀辅导员评比工作的通知》(温教高〔2010〕107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温州市第二届高校优秀辅导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截止到今年11月30日在辅导员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的辅导员。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学生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二)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辅导员职责。坚持把德育放在班级工作首位,积极向学生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准确了解和把握学生思想状况,积极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活动,具有较强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力,在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业绩显著。

(三)积极加强班级建设和管理。认真抓好班干部和团干部队伍建设,能善于发现、培养学生干部,充分发挥学生骨干作用。班集体凝聚力强,班级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校纪校规。能严格要求学生,指导督促学生学习,组织学生开展各种课余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宿舍管理工作各种措施到位。所带班级整体积极向上,有优良的班风、学风,班级常规工作考核成绩位于学校前列,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四)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努力为学生排忧解难,得到广大学生的信赖和尊敬,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五)在重大公开活动中,为学校作出突出贡献者优先;思政学术研究有出色成绩者优先;在学生工作方面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三、推荐名额

校本部辅导员人数在6人以下的学院推选1名候选人,辅导员人数超过6人(含6人)的学院可推选2名候选人,经学校联评产生11名正式候选人;瓯江学院和城市学院各推选4名候选人。

四、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推荐和提名。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经民主推荐,党总支(分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被推荐对象填写《第二届在温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并附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要求以第三人称方式书写。纸质版材料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学生处。联系人:熊琳;电话:86596025;电子文稿发送至E-MAIL:xsc416@wzu.edu.cn

(二)评审和公示。学校组织学生工作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19名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学校将名单上报教育局参加差额评选。

温州大学学生处(学工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第二届在温高校优秀辅导员推荐表.doc

关于开展第二届市级在温高校优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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