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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9-09-20  发布者: 浏览:

 各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认真做好我校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准备

 

1、认真落实《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和征信知识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安排表》(附件1)各项工作。

 

2、统计2019-2020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初步名单,并填写《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名单统计表》(附件9,9月30日前以电子文档格式发到邮箱:938771918@qq.com。

3、严格把关,防止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挪他用。

 

4、布置学生完成《家长还款承诺书》(附件4),要确保每位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家长知道该生办理助学贷款事宜。

 

5、悉心指导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材料(附件2),有关资料从校园网或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网站下载或复印。

 

二、现场办理

 

1、现场办理的时间暂定在11月下旬,具体另行通知。届时学、瓯江学院合理安排好学生到指定现场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时间。

 

2、学出具包括所有见证老师的身份证明、温州大学2019-2020学年学生助学贷款名单各2份,分别交给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银行工作人员和学校老师,同时电子文稿发到邮箱:938771918qq.com。

 

3、贷款现场将进行《温州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征信知识宣传手册》(附件10)相关知识点复试,不达标者不予办理。

 

三、其他说明

 

1、合同一式两份(另发),合同封面上的填写项目空着,其他项目严格参照会议材料中的样板;

 

2、认真审核学生材料,尤其是基本信息;

 

3、《中国工商银行温州市分行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7)内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意见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现场签署;

 

4、今年无需"困难证明",学生由银行工作人员指导写好"个人声明"即可。

 

 

 

 

 

                            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

 

                                       2019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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