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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暑期爱心岗位助学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6-05-31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各学区: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合会及温州都市报等单位牵线搭桥,将有部分企事业单位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岗位助学机会,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年满18周岁(1998年6月15日前出生)的大学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于65日前登录“温州市教育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网址:www.wzjyjj.org.cn)进行网上申请,按流程要求如实填写《2016年度结对助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成功提交后打印申请表,并于6月6日(周)前将申请表(申请表不需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盖章,但要附有效的“低保证”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困难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送到学区心理与资助发展中心。

2、学区初审

各学区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并于6月9日下班前将学生申请表(附有效的“低保证”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困难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汇总表(附件2)送交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

3、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岗位工作要求以及分配的名额,在申报的学生中确定名单,6月10日之前报送市慈善总会。

4、复核与岗位安排

市慈善总会复核申报学生后统一编号汇总,扫描上传“温州市教育社会救助管理系统,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签订用人单位、活动举办单位和学生等方的《爱心岗位助学协议》。

三、助学金发放

学生完成爱心岗位勤工助学后,凭爱心企业出具的岗位工作满意证明(附件1)到市慈善总会领取岗位助学金(助学金由市慈善总会统一组织仪式发放,一般不低于5000元),如企业给予评价不满意则不能获得助学金。

四、其他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慈善助学的流程,要真正确保慈善助学程序公开、条件公正、结果公平、效果公认。受助学生要抱着实践学习的态度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认真完成交代的各项任务。在实践结束后,完成1000字左右手写的自我鉴定,总结收获与感恩社会。

五、联系人:刘老师 南校行政楼416B

附件1 2016大学生暑期勤工(岗位)助学工作证明.doc

附件2 2016年度结对助学汇总表.xls

学生处

2016年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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