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精准资助的要求,保障特困学生基本生活需要,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人文关怀,切实提升学生资助工作的精准化、针对性和有效性,推进资助效益的最大化。针对部分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爱面子”不愿提交资助申请的实际,经研究,学校决定设立“爱心饭卡”资助项目。
一、适用对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条件及标准
(一)资助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生活俭朴,无奢侈浪费现象;
4.每学期校内使用一卡通消费餐数不低于240餐,且餐均消费额低于全校学生餐均消费额。
(二)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240×(全校学生餐均消费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餐均消费额)
三、评选办法
1.每学期初,学工部调取上学期学生一卡通校内用餐消费数据;
2.对全校本专科在校内食堂用餐消费数据进行筛选,确定全校学生(消费餐数不低于240餐的学生)餐均消费额;
3.筛选出学期用餐数大于等于240餐且餐均消费低于全校平均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反馈到学生所在学院进一步核实;
4.经学院核实并审定,报学工委审定通过后,对低于餐均平均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本学期4个月的一次性差额补助;
5.本资助项目为延伸性“隐形资助”项目,资助名单不予公示。
四、发放方式
资助金由校学工部通过学校饮食管理中心直接汇入受资助学生的一卡通中。
五、工作要求
1.学工部要牵头加强对“爱心饭卡”资助学生进行跟踪调查,力求精准资助,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按“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的工作要求,在试行一段时间后,再全面评估并提出该项目更为完善的实施办法。
2.各学院和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爱心饭卡”资助项目,做深做细做实受资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力求实现资助精准化。
六、本规定自2020年1月开始实施,由校学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