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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7-02-27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各学区各班级:

为了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新意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发展,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第学期奖学金、三好学生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学生评奖评优活动根据《温州大学学生手册》各年级版本中相应的有关办法进行。

二、时间安排

219日开始各学区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录入学工系统

313日开始各学区根据评选条件仔细审核并确定初评名单,在学区张榜公示一周。

320日前将奖学金名单和三好学生名单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后报学校发文。

三、注意事项

1、评选工作要做到四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公开。

2、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3、被评为校优良学风班的班级可适当增加名额,学风状况差的班级应适当减少名额。

学生处

2017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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