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国家教育部、公安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海、空军招飞工作的总体安排和年度工作计划,2010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工作已经展开。现将《二〇一〇年空军选拔普通高校大学生飞行学员初检工作安排》(招南[2009]1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深入做好招飞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招飞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飞行员的选拔条件和相关待遇等有关事项告知到各有关学生班级,积极动员并鼓励品学兼优、身体素质过硬的大学生自愿加入空军,投身祖国的国防事业。
二、细致做好报名对象的审查工作。各学院要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报名对象的条件审查工作,对自愿报名参加空军飞行学员的学生,要认真进行报名登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及年龄、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严格审查,校医务室将对报名对象的身高、体重、视力、色觉等方面进行细致检查。
三、及时上报有关材料。请各学院于2009年9月25日前将报名登记表以电子稿件的形式报至学生处,联系人:涂立广 ,联系电话:86596067,E-mail: 387607449@qq.com,联系地址:行政楼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