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件汇编 >> 心理健康 >> 正文
心理阅览室守则
  发表日期: 2013-05-16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本室是本校学生、教职工阅读心理书籍报刊的公共场所,读者应遵守以下守则:

一、进入本室的读者请将自带物品放到存包处。

二、本室所陈列的书报杂志和图书资料仅供本室阅览、查找,不外借,不可同时拿多本书刊,阅后请自觉放回原处,不乱放乱塞,不私自将书刊携带出室外。

三、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高声谈笑,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吃零食,不乱丢纸屑、果壳。

四、爱护书刊,不得携带潮湿的雨伞、雨衣入内,不得在书刊上划线、圈点,更不许撕损书刊;如有损坏或丢失,要予以相应赔偿。

五、借到图书后,按位就座阅览,不东站西走,影响他人。

六、爱护阅览桌椅,阅览椅要轻挪轻放,阅览完毕需将阅览椅放回原处。

七、遵守室内其他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做一个文明读者。


 
 快速通道
 教育视频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高教园区行政楼四楼 电话:+86-577-86596067 邮编:325035
温州大学党委学工部 版权所有©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