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文明品行实践课教学大纲(试行)
课程中文名称(课程英文名称) :大学生文明品行实践课
课程代码:1720003015
学分/总学时:1个学分/16学时
开课单位:学工部
面向专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
一、课程性质、目标和任务
本课程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的必修课,设1个学分。根据学校2013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设置方案,从2013级学生开始实施。本课程通过对学生在校期间文明品行的考核管理,强化学生的品行教育与养成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健康向上的学习生活习惯,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树立优良学风、校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开课学期
本科生跨度为4年(5年制学生为5年),分7个学期(5年制学生分9个学期)结算;专科生跨度为3年,分5个学期结算。
三、考核内容、要求与时间分配
学校通过大学生综合考评体系,围绕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念、遵纪守法、文明礼仪、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将每位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情况和在学区的品行表现如实记录,量化考评。文明品行分由基础分和附分组成,基础分满分为80分,附分部分加减分可以互相抵消。每学期开学初对学生上一学期的文明品行表现进行考核。
四、组织与管理
本考核由学工部出具考核办法,学区具体负责实施。
五、考核办法
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基础分:满分80分
学生在一学期内严格遵守《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和《温州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在政治表现、道德修养、集体观念、遵纪守法、文明礼仪、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诚实守信等方面均表现良好,可获得相应基本分。
2.附分
(1)加分项目
学区每月评出“优秀寝室”、“合格寝室”、“不合格寝室”,每学期按四个月计。评为“优秀寝室”1次的,寝室成员可得5分/人.次;评为“合格寝室”1次的,寝室成员可得3分/人.次;评为“不合格寝室” 1次的,寝室成员得0分/人.次。如果学期内寝室有两类或三类情况的,则按各类应得分值相加。
(2)减分项目
级别
减分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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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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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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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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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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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学院或学区规定的晨读或晨练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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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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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早餐进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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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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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学习时间在寝室内打牌、玩游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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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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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寝室内使用违章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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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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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拉网线、电线、拆装热水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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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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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夜不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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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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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迟归、晚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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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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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实登记寝室入住人员(私自调换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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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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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将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留宿非本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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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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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寝室内饲养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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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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熄灯后未按时就寝,扰乱公寓作息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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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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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尊重工作人员,无理取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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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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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拖欠学费、借款不按期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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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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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或享受资助政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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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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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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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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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类减分项目受通报批评、违纪处分的减最高分
六、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方法与途径
本课程考核由校党委学工部牵头负责,教务处、各学院、学区等单位参与。学区具体负责每学期的课程考核成绩评定;教务处负责进行相应的学籍管理。
各学区在每一学期初计算出上一学期学生的文明品行分。平时,各学区要指导楼幢管理员和学生干部定期对学生每月的文明品行进行记录、评分,按月在公寓楼进行公示,每月末要如实汇总当月份学生的文明品行分,对一学期累计扣分超过10分的学生给予警告,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工作。
七、考核与成绩评定
本课程最后的考核成绩为7个学期(五年制本科生为9个学期,专科生为5个学期)的平均分,分为两个等级: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本课程考核成绩按学期百分制计算,小于80分,须在下一学期内通过学区志愿者服务进行补考,按1分/小时计算,当学期补考成绩最高为80分。当学期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考核分≥80分的话按80分计算,<80分,须在下一学期内通过学区志愿者服务补足到80分。
本课程当学期补考前考核成绩按70%的比例折算后,计入相应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德育基础分,纳入学生奖学金评定和入党评价体系。
八、其他说明
1.各学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加减分项目作适当调整,调整方案报校党委学工部同意备案。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党委学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