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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年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生申报国家资助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8-10-09  发布者: 浏览:

各有关学生:

现就我校应征入伍学生申请学费补偿代偿,退役复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标准

1、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

2、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二、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年限

1、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在校学习年限,即为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年限;

2、退役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期限,即为学费减免的年限;学费减免原则上一年申请减免一次,复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不在减免学费范围之内。

三、入伍资助对象:

1、学费补偿代偿对象:2018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补报2013年之后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

2、学费减免对象:退役复学学生。

3、教育学费资助对象:2018年入学前退伍的学生。

四、申请入伍资助的流程

1学费补偿代偿申请流程:2018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zbbm.chsi.com.cn)填写并从网页上打印《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2份),一并上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应届和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填写要求:《申请表》第一面由学生本人填写;第二面存入银行一栏,请务必填写学生本人在浙江省内开户的工商银行卡信息;第二面毕业高校审核情况一栏,财务部门意见:到学校计财处办理;第二面批准入伍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如是在生源地入伍的,请找当地征兵办公室填写、盖章。填写完成后,正反双面打印12份。

2学费减申请流程:2018年退役复学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zbbm.chsi.com.cn)填写从网页上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12份),办理《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审核情况表》(见附件1),一并上交退伍证书复印件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填写要求:《申请表》学校财务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到学校计财处办理;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意见一栏,如是在生源地入伍的,请找当地征兵办公室填写、盖章。

3教育学费资助申请流程:2018年入学前退伍的学生,填写并打印《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12份)(见附件2),一并上交退伍证书复印件2份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补报往年资助的上交材料参考以上三种情况。

五、如应征入伍的学生因本人思想原因、身体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被部队退回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学校人武部,取消相应的资助资格。

六、报送材料的方式和时间

请各位学生于1010将相关材料送回或以快件ems或顺丰)形式寄回学生处办公室。(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416学生处;收件人:鞠兴旺 老师;邮编:325035;电话:0577-86596025)。

 材料已经上交的无需重复,逾期将自动转入下一年度的资助补报。联系人:鞠兴旺  江老师 联系电话:0577-8659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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