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201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转发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补偿代偿材料审核及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补偿代偿及资助的对象包括:
1.2013年参军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2.2013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
3.2013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4.补报2012年参军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
5.补报2012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和2012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生。
二、上交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2013年参军入伍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翌年毕业生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并上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2、2013年参军入伍的在校生填写《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并上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2份。
3、2013年入学的退役复学生填写《应征入伍高校复学生资助申请表》、《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审核情况表》,一并上交退伍证书复印件2份。
4、补报往年资助的上交材料参考以上三种情况。
三、报送材料的方式和时间
由于今年情况特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上交材料的截止时间紧急,所以请于12月9日16:00前将材料上交至南校行政楼416A办公室(材料已经上交的无需重复),逾期将自动转入下一年度的资助补报。
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0577-86596067
温州大学学生处
2013年12月6日
附件一:UploadFiles/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rar
附件二:UploadFiles/应征入伍高校在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1).rar
附件三:UploadFiles/退役复学生学费资助申请表(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