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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3-06-30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2013年度征兵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征兵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为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征兵工作的有关精神,大力配合茶山人武部各项工作,现就我校征兵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征兵时间调整为夏季征兵,6月份开始征兵报名。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
今年征集新兵范围,凡是具有茶山街道非农或农业户籍的适龄青年以及大学城在校大学生,应征男青年是20131231日前年满1820周岁(即199311日至1995831日出生),高中毕业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男青年身高不低于162厘米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应征女青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为1719岁,应届大学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22岁。同时,女青年的身高要求为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的体重的15%(身高(cm)-110=标准体重(kg))
三、征集条件
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109日颁发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91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20088月印发的《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问题的通知》执行。
四、义务兵和士官服役期限及待遇
陆、海、空三军义务兵服现役期限一律为两年零三个月;义务兵服役两年零三个月后,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改为士官,35年签订一次合同,依合同分期服现役。
义务兵第一年每月津贴为500元,第二年每月津贴为600元;一级士官每月工资为2120元,二级士官每月工资为2710元,三级士官每月工资为3800元。义务兵第二年可允许报考军队院校,每年部队将从义务兵中选拔部分优秀骨干直接提干。随着部队工资制度改革,排职军官工资为每月3000元,连职军官为每月3500元,营职军官为每月4300元,团职军官为每月5300元(均为基本工资)。
五、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优惠政策
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义务兵役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政策外,还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1、优先安排、选拔使用
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2、补偿及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3、考学升学优惠
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
六、报名地点:温州大学学生处(南校行政楼416或茶山街道人武部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86596067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6698808

温州大学人武部

201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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