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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大学2022年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2-06-15  发布者: 浏览:

部门各学院

根据《温州大学陈国同奖励基金实施办法》,现就2022年陈国同奖励基金“育人典范奖”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2021在学生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在编在岗教职员工包括专任教师、班主任、辅导员,行政管理、教辅及后勤保障服务人员等

奖项设置及金额

序号

奖项类型

人数

条 件

金额(单位:元)

1

育人典范奖

10人

工作满2年及以上

5000

2

育人典范提名奖

5人

工作满2年及以上

2000

、评选时间及程序
         1、推荐阶段。根据评选条件,623日之前,请各部门或学院将推荐参评教师的电子版材料(附件1-3,统一发送至545389135@qq.com(备注“XX部门/学院+育人典范奖”)。

         2、联评阶段。学工部牵头召开联评会议,确定“育人典范奖”初步名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审定阶段。初步评定的“育人典范奖”获奖名单报陈国同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布。

四、其他说明

1、相应荣誉的获奖时间限定于2021年度,即20211月1日202112月31日期间获奖。

2、曾获得“育人典范奖”的教师(参照附件4),不再参评。

五、联系方式

        江老师  南校行政楼416  咨询电话:86596031(660178)

 

学工部(学生处)

                                          2022614


  • 附件【相关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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