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颁布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规范化建设,提升我校教师识别心理问题的能力,2018年5月18日上午,校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特与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温州市心理卫生中心)开展医校合作交流活动,校学生处副处长高红星带队,咨询师、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参加。第七人民医院院长林晓东,副院长林崇光、张伟及医生代表出席。
高红星副处长对双方长久以来的合作表示肯定,对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长久来对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并高度赞扬七医选派到我校的医生的专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高处长指出在新的精神卫生法背景下,加强医校合作是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更加规范化的途径,期待双方在今后能进一步推进合作,互惠共赢。林小东院长对我校教师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指出医校合作是当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大势所趋,非常期待医校的进一步合作。
随后,双方代表签订医校合作协议,双方开展工作顾问、工作专家聘任仪式。
签约仪式后,温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宣教科主任陈策副主任医师开展题为《精神疾病的早期识别》的讲座,对精神疾病的早期症状识别及鉴别做了详细的阐述,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更为专业的参考。讲座之后,实地参观了心身医学科及临床心理科病区,更具体了解相关疾病的身心症状以及心理治疗过程。
此次签约意味着双方将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优势资源共享,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