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
做好毕业生(含各种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毕业的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加强还款政策宣传与征信知识教育,事关学生的信用记录和今后的生活与事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还款确认书领取
2017年4月12日,各学区安排人员到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领取《毕业生贷款还款确认书》(一式两份),并尽快将《毕业生贷款还款确认书》交给学生本人填写(正反两面都要规范填写),并签字确认。确认好后, 一份学生留用,一份由学区辅导员收集签字确认后统一送交助学解困中心存档。
2、政策宣传与教育
积极开展“按约还款,诚信固本”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灵活组织毕业生中曾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学习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与征信知识(学习材料详见附件1),着力提高同学们的诚信意识。
3、还款延期手续办理
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可以办理延期还款,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没寄到的以后补)、学区开具的证明(格式参见附件2),并在毕业离校之前(最迟6月15日)送达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由学生处统一交给银行办理。
4、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学生有多个还款账号的,告知学生主动跟银行联系(电话详见《毕业生贷款还款确认书》),确定一个还款账号。毕业后学生还款账号有变更的,及时与中国工商银行马鞍池支行联系修改。
(2)提醒学生今后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必须及时向中国工商银行马鞍池支行、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反馈,以免造成不良影响。
(3)仔细排查是否有毕业生曾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而没收到《毕业生贷款还款确认书》的,并及时向助学解困中心反馈。
(4)2018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名单单独发至各学区。
(5)学生对贷款信息有异议的,联系助学解困中心雷霞老师(86596030)。
附件:
1、《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与征信知识宣传手册》
2、攻读硕士研究生还款延期证明
学生处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