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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温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7-03-23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各有关部门、学区、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搭建辅导员成长、示范和引领平台,提高辅导员理论和工作水平,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建立辅导员工作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一名骨干辅导员、一支团队、一个项目、一个品牌”为工作目标,将辅导员工作室建设成为辅导员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职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学生工作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并在工作室建设的基础上,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辅导员精品工作室,切实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促进我校辅导员队伍的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

二、申报条件

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若干名,每名辅导员原则上只能参加1个工作室。

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必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立德树人,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必须是专职辅导员,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满3年,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2、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应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学生助学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职业规划教育、学生党团活动指导、学生传统文化教育、学生网络文化建设等某一方面有比较深入的研究,且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和实践操作经验;

3、辅导员工作室主持人及其成员日常工作表现良好,师生满意度高,所带学生无重大违纪和重大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工作室的设立坚持“多元化”发展的原则,鼓励工作室分别以“解决学生问题”和“促进自身成长”为方向,在理论研究或实践创新上进行专项或综合的探索和研究。

1、理论研究型工作室主要任务。工作室要围绕本室研究方向,针对学生工作面临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建设周期内至少完成一项理论创新成果,公开发表论文、撰写研究报告或出版著作。

2、实践创新型工作室主要任务。工作室要与学生工作实际紧密结合,与学校相对应的职能部门紧密联系,在建设周期内针对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至少推出一项创新工作举措,得到校内外媒体关注度,取得良好反响。

工作室主持人可针对以上一类或两类申报。除以上任务外,工作室主持人还应负责遴选工作室成员,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成员培养方案。工作室要组织工作室内外辅导员加强工作交流和案例研讨,每学期至少举办1次辅导员“思享会”和2次辅导员工作交流活动。

四、申报方法

1、学校每年3月开展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专职辅导员根据要求进行申报,填写《温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连同各类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交学工部办公室。

2、学工部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集中答辩。

3、评选结果经公示后,确定辅导员工作室名单,并授以“ⅹⅹ工作室”。

4、学工部与工作室主持人签订工作室项目任务书,并发放项目经费卡。

五、考核与评估

工作室以1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实行学期评估、内部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1、学期评估:工作室按每学期提交工作总结,学工部组织对各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学期评估;

2、内部考核:工作室成员进行个人总结,工作室负责人组织对工作成成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工部;

3、年度考核:学工部根据各工作室的立项承诺和建设成果进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工作室自动予以续聘,进入下一建设周期。

六、支持与奖励

1、学校根据工作室立项情况提供每年0.8—1.5万元的的工作经费,其中人员经费不高于30%。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示范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工作经验交流和图书资料购置等。

2、每个工作室可设立1名名誉主持人以及聘请不超过2名的专业顾问,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3、每个工作室可以以勤工助学形式聘请不超过2名的学生科研助理协助工作室运转。

4、工作室及其成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年度考核和优秀辅导员评比的依据,如工作室年度考核优秀,工作室主持人辅导员年度考核优秀。

如有意申报本轮辅导员工作室的辅导员,请按照以上要求,于4月17日前将有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工部邮箱xsc416@wzu.edu.cn;纸质版加盖公章,交至学工部办公室。联系人:江秀景 776025.

附件:温州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申报表.doc

学工部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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