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合会及温州都市报等单位牵线搭桥,部分企事业单位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岗位助学机会,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年满18周岁(1996年6月15日前出生)的大学二、三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报流程
1、学生申请
学生登录“温州市助学管理系统”(网址:www.wzjyjj.org.cn)进行网上申请,按流程要求如实填写《2014年度结对助学申请表》,成功提交后打印申请表,并于6月20日(周五)上午前将申请表(申请表不需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盖章,但要附有效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送到学区心理与资助发展中心。
2、学区初审
各学区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按照分配的名额确定人选,并于6月23日下班前将学生申请表(附有效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困难证明”)、汇总表(附件2)送交学生处助学解困中心。
3、学校审核
学校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在申报的学生中选定50名,于6月24日上午报送市慈善总会。
4、复核与岗位安排
市慈善总会复核申报学生后统一编号汇总,扫描上传助学管理系统,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签订用人单位、活动举办单位和学生三方的《爱心岗位助学协议》。
三、助学金发放
学生完成爱心岗位勤工助学后,凭爱心企业出具的岗位工作满意证明(附件1)到市慈善总会领取岗位助学金(一般不低于5000元),如企业给予评价不满意则不能获得助学金。
四、其他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慈善助学的流程,要真正确保慈善助学程序公开、条件公正、结果公平、效果公认。受助学生要抱着实践学习的态度负起应有的社会责任,认真完成交代的各项任务。在实践结束后,完成1000字左右手写的自我鉴定,总结收获与感恩社会。
附件:
1、2014大学生暑期勤工(岗位)助学工作证明
2、2014年度结对助学汇总表
3、提供暑期“爱心岗位”的企业与岗位工作内容
4、学区“爱心岗位”助学金名额分配
学生处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