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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6年温州市台州商会台州籍大学生助学金、奖学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6-06-01  发布者: xscadmin 浏览:

各学区: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台州籍在温州大学就读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台州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温州市台州商会在会员单位积极捐款下,设立“温州市台州商会台州籍大学生助学、奖学基金”。2016年奖助学金申请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日制本、专科的台州籍在温州大学就读的大学生。

二、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热爱祖国,热爱学校,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坚持正义,维护社会公德,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和品德修养。

3、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4、学习成绩要求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温州市台州商会大学生联络处骨干成员可适当放宽到校级三等奖学金),同等级奖学金按照班级排名百分制进行排序。

5、被列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庭发生突发情况造成困难需要帮助的学生。(具有乡镇、街道以上单位相关证明,综合考评合格,且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

三、评选时间和程序:

1、学生申请时间截止到63日,请各学区于201666日前进行初审并上交申请表和汇总表。

2、温州大学学生处根据评选条件,负责评选及审核,将评选结果反馈给温州市台州商会。

四、评选名额和金额。

1、奖学金评选:评选30名学生,各奖励1000元。

2、助学金评选:评选10名学生,各奖励2000元。

五、表彰办法:

确定资助的大学生,由温州市台州商会和温州大学学生处联合颁发证书,并在商会会员大会上颁发奖金和资助金。

附件:学生申请表.doc

学区汇总表.xls

学生处

20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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